23-01-7 来源: RCO催化燃烧设备,粉尘治理设备,环保设备厂家-郑州腾达机械
典型案例
某化工企业,生产装置虽然停产,但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。该企业擅自将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停运。
问题分析
目前,很多企业对不同的涉气环节分别配套了不同的治理设施。这些治理设施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,应与相对应的涉气环节“同启同停”。该企业生产装置虽然停产,但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。因此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。
整改要求
根据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》(环大气〔2020〕33号)相关要求,按照与生产设备“同启同停”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。根据处理工艺要求,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,在生产设备停止、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,方可停运处理设施。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,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,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;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,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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