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-12-20 来源: RCO催化燃烧设备,粉尘治理设备,环保设备厂家-郑州腾达机械
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,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调整为I级响应的通知》,自12月19日0时起已经将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调整为I级响应。建议各类工地自觉调整工期,减少涂料 、油漆、溶剂等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。而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有如下几点要求:
1.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红色预警停限产措施,工业企业按照“一厂一策”实施停限产(经市政府批准豁免的除外)。
2.增加对重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,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,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。
3.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,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,未经批评不得擅自开炉。
4.全市工地停止施工,矿山停止露天作业;砂石料厂、石材料厂、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;
5.全市停止渣土车、水泥罐车、建筑物料运输;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;允许运输的电厂、各类企业、矿山、工地、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(含燃气)重型载货车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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